公共场所混投混放,垃圾箱设置不合理?
四川北路上的“两桶式”垃圾箱,贴有较为生动的干垃圾、可回收物图示,让有分类意识的路人能“看图操作”。陈玺撼 摄
上海许多居住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取得积极成效。但马路边、地铁站、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却成了“拖后腿”的,这些区域垃圾混投混放情况十分普遍。
“我们小区和单位都是四分类垃圾箱,但公共场所只有干垃圾、可回收物两种。”有不少人认为,有害垃圾箱和湿垃圾箱的缺失,是公共场所垃圾分类难实现的主要原因。事实真是如此吗?记者为此进行调查。
被访者称垃圾箱设置不合理
近日,记者随机查看了人民大道、成都北路、延安中路、瑞金二路、四川北路等11条道路,以及地铁1号线人民广场站内和西藏中路1个公交车站旁的垃圾箱,共33组(每组有2个垃圾箱,1个干垃圾箱,1个可回收物箱),结果令人遗憾。除了5组垃圾箱因刚更换过垃圾袋,尚未有人投放垃圾外,其余28组垃圾箱均不同程度存在垃圾混放问题。四川北路上的3组垃圾箱内都出现桔子皮、香蕉皮、糖炒栗子壳、吃剩的面包等湿垃圾;石门一路上的干垃圾箱内还有两袋没开封的药品,这属于有害垃圾;地铁1号线人民广场站近15号出口的两组垃圾箱内充斥着奶茶、果汁等未喝完的饮料,略有异味。
对于这种垃圾不分类行为,记者随机询问了16位路人,有5位看法一致:没有有害垃圾箱,也没有湿垃圾箱,只好乱扔;有10位直白地表示不熟悉甚至完全不了解上海垃圾分类规则,属于“不看分类,有箱就扔”;只有1位认为不该乱扔,先要分类,如果马路上没有湿垃圾箱和有害垃圾箱,应把湿垃圾和有害垃圾带到专门收集的地方。
当被问及公共场所垃圾箱设置是否合理时,16位被访者都认为不合理。有六成被访者认为公共场所的垃圾箱要和小区的垃圾箱房一样“四分类”;有三成被访者认为至少要多加一个湿垃圾箱,方便扔果皮果核和吃剩下的食物;还有一成被访者觉得不要增加新箱,但要把“干垃圾箱+可回收物箱”的组合换成“干垃圾箱+湿垃圾箱”,被访者认为公共场所设可回收物箱意义不大,“在混放的环境下,可回收物很多都被污染了,只能算干垃圾。”
“两桶式”有充分的调研支撑
市绿化市容局内部人士表示,市政府今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干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方案还提出,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增设湿垃圾收集容器。目前上海绝大多数公共场所的垃圾箱都采用“两桶式”,而豫园、七宝古镇等餐饮业态较多的商业区或旅游景区,会在路边等公共区域增设大批量湿垃圾桶和干垃圾桶,方便游客投放吃剩的食品及容器包装。
上海公共场所推出“两桶式”,有充分的调研结果作为支撑。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去年进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理化特性调查结果显示,道路为主的清扫区内,采样的垃圾经过分拣,可回收物和可燃物是重量最大的两类垃圾,也是最占垃圾箱空间的前两名。相比之下,公共场所投入垃圾箱的湿垃圾、有害垃圾,远少于可回收物和干垃圾,因此最终推出的“两桶式”,没有湿垃圾箱和有害垃圾箱。
不能因为公共场所要投放的湿垃圾和有害垃圾少,就认为没有必要设置这两类垃圾箱。“不设置这两类垃圾箱,政府部门还有引导市民投放行为的意图。”上述人士表示,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将湿垃圾和有害垃圾就近投放到社区集中收集点或专业回收处置渠道,才是更好的选择。
以湿垃圾为例,在欧美、日本,居民都有湿垃圾“不出门”“不出社区”的习惯,即使在公共场所购买了食品,也会在餐厅、超市等制售食品的源头分类投放吃剩的食品及包装。在这些国家的公共场所,很难见到湿垃圾箱和有害垃圾箱,反而是各类细分种类的可回收物箱一字排开,吸引路人投放塑料、金属、纸张、玻璃等可回收物。
提高垃圾分类责任和意识
在调查中,记者本以为公共场所少了有害垃圾和湿垃圾的容身之处,那么绝大多数混放到干垃圾箱和可回收物箱里的应该就是这两种“无处可去”的垃圾。实际上,错放入干垃圾箱和可回收物箱里的有害垃圾和湿垃圾只是很少一部分,大部分是干垃圾和可回收物在“打架”。如空的玻璃酒瓶和干净的帆布袋是可回收物,却扔进了干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几乎变成“干垃圾桶”,被饮料杯和吸管、纸巾、烟头、塑料袋(薄膜)、食品包装袋(盒)等各色干垃圾塞满。可见,干垃圾桶和可回收物桶并没有缺位,真正缺位的是市民或游客对上海垃圾分类规则的了解,以及垃圾分类的责任和意识。
其中,政府部门和公共场所相关运维单位也有值得改进的地方。记者此次调查的垃圾箱主要分布在黄浦、静安、虹口三个区。在江阴路,就有社区志愿者向记者抱怨,区里道路上设置的垃圾箱虽漆成时髦的黑色,并贴上可回收物和干垃圾标识,但很多老百姓还是看不明白。她建议在垃圾箱上加贴垃圾分类的规则或知识,至少可以让一部分有分类意愿的路人在扔垃圾前“按图索骥”,适当减少混投混放行为,毕竟志愿者不可能24小时驻守在垃圾箱旁指导。
对于不设置湿垃圾箱和有害垃圾箱的原因,公共场所的垃圾箱也可以是很好的“解释”载体,建议各区在投放垃圾箱时加贴提示语,劝说市民不要将有害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到“两桶式”公共垃圾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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