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宣传栏事件,粗心作祟?
西安宣传栏事件,粗心作祟?
6月17日,有网友反映,西安市含光北路中原新村的宣传栏宣传的是“武汉人十不行为规范”。6月18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宣传栏所在的中原新村,进入小区一段路墙面上依次悬挂着宣传海报,网友反映的是第五个宣传栏,宣传内容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左侧中间位置的确为“武汉人十不行为规范”,内容包括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等,宣传栏落款“张家村街办,交通社区宣”。(据6月18日华商网)
“武汉人的十不行为规范” 上了西安人民的宣传栏,真可谓咄咄怪事。但细思之,却又不觉奇怪。据笔者了解,像这种宣传资料照抄照搬,一字不漏闹出笑话,甚至产生不良影响的又岂止是一两起?是粗心大意在作祟,也可能是审查不严甚至缺乏审查惹的祸,说到底暴露的还是工作作风问题。虽说各个地方文明城市宣传资料,尤其是市民准则之类大同小异,固然不需要你挖空心思去独创太多东西,但是过过脑,入入心,总是必要的,至少让当地市民能感到你们的宣传对象是他们,要求的是他们。但现实是,有些地方在做这些工作时却连最基本的东西都失守了,就如同考试的时候抄袭人家的试卷,索性连名字都没想改一改,如此工作作风,怎么让老百姓信服?
联想到之前有地方将失独家庭、医生列入“扫黑除恶”之黑恶名单,而当地的回应是“工作失误”,不难看出,工作作风实点、严点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就拿西安的宣传栏事件来说,送印单位在将宣传资料送交广告公司前,就应该对资料进行审核,广告公司做好样刊后,务必再次核查,这样小错误都能被扼杀,更不要说“武汉人十不规范”这样一眼就能发现的错误。
毋庸置疑的是,机关单位的工作作风会影响到群众的认知及态度。工作作风严谨一点,工作要求高点,才有和谐的干群关系,才能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当前很多地方都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市的创建不是依靠几个人、几个部门便能拿得到的,而是必须发动广大群众,获得他们的大力支持,让他们都投身到这场创建活动中去。在文明创建中,每个人既积极投身其中,优化环境,提高素质,又共享创建成果,共享美好生活。但如西安交通社区将“武汉人十不规范”一字不改移植到自己的宣传栏,效果如何自不难想象。